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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陳列中,燈光運用應遵循幾點的原則

作者: 杜佳佳/孫中山故居紀念館    發(fā)布時間:2022-10-26 09:22    閱讀量:1574

國際博物館協(xié)會對博物館的最新定義是:博物館是一個為社會及其發(fā)展服務的、向公眾開放的非營利性常設機構,為教育、研究、欣賞的目的征集、保護、研究、傳播并展出人類及人類環(huán)境的物質及非物質遺產。根據該定義,博物館的教育功能成為博物館的首要業(yè)務目的。那么如何最大程度的發(fā)揮博物館的教育功能呢?我們首先應該對承載該功能的陳列展覽的方式不斷進行修正和改進,對展品的挑選、展品的擺放、展廳的布置以及燈光的運用等各方面都應該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要在具有教育性的同時具有一定的趣味性,這樣才能吸引觀眾來觀看,才能更好的發(fā)揮博物館的教育功能。


在博物館的陳列展覽中,大家的注意力往往都投放在展品上,對展品的選擇、擺放等投入較大的精力,對燈光的運用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甚至有時候因為其專業(yè)性的限制被很多博物館工作者所忽視,但其實燈光的運用是非常值得我們去探討研究的。關于博物館陳列展覽中具體燈具型號的選擇和安裝,這些相對比較專業(yè)的問題本文不做探討,只是試著從日常工作經驗中總結出幾點燈光運用時應該遵循的大原則。


博物館陳列中的燈光運用原則


首先,燈光的選擇和運用要與博物館的教育功能相匹配,要符合博物館的環(huán)境氛圍。


其次,燈光的運用要以保護文物為前提。教育是博物館的首要業(yè)務目的,但是博物館工作者要時刻牢記博物館在發(fā)揮教育職能的同時,要將文物的保護擺在第一位。


最后,我們不應該忘記觀眾是博物館履行社會職能的主體,博物館燈光的設置要讓觀眾覺得舒適方便,愿意長時間停留參觀。人眼舒適的照度一般在1000勒克司左右,所以博物館燈光的運用一般不能超越這個數值太多。當然也不能過于幽暗,過于幽暗的環(huán)境會影響閱讀,觀眾會喪失繼續(xù)參觀的興趣,而且如果影響到觀眾行走發(fā)生意外就更加不合時宜了。


綜上所述,博物館的燈光在運用中要考慮到博物館、文物、觀眾等幾個主要的因素,這幾個因素又要根據實際情況有一個先后順序的考慮,適當的有所偏重。但是博物館陳列展覽在遵循以上幾點燈光運用的大原則時,也要注意不能墨守成規(guī),不知變通。因為現在一些博物館為了吸引更多的觀眾參觀,增加展覽的趣味性,會設置一些專門的情境,如通過蠟人進行場景復原、復制一些特殊的場地景色等,這些都需要采取特別的燈光運用才能達到效果,如果使用統(tǒng)一的照明就會喪失復原這些場景的意義,所以某些時候燈光的運用也要根據需要靈活變通,以達到最好的參觀效果為指導原則。

內容摘自:杜佳佳/孫中山故居紀念館,《淺析博物館陳列中燈光運用的幾點原則》,并做簡化整理,轉載出于分享目的,如侵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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